專任輔導教師1人正取:陳○綸備取:陳○慈
※請正取人員請於115年7月7日(星期二)上午9時前,持原繳驗之學經歷證件正本及「警察刑事紀錄證明」至本校人事室報到。逾時未報到者以棄權論,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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